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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公示
根据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》(司办通〔2022〕5号)要求,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。经各市司法局初步推荐,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会研究,同意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(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)等15个单位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,李琦等16人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2月22日-2022年2月28日)。对推荐单位和人选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22年3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(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,邮编:530022,联系电话:0771-5876201。
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2月22日
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名单
供稿: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
编辑:桂法瑄